中山区公司商标续展办理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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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区公司商标续展办理的步骤

作者:大连安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15 08:28:57

大连商标注册申请的材料包括以下:

1.《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委托书。大陆地区以外的申请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

2.《商标注册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申请注册的由代理机构制作。

3.申请人资格证明资料:

a.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营业执照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协会及其他团体组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大陆地区以外的申请人不需要此类文件。

b.以外国和中国自然人申请,提供清晰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的个体工商户执照副本复印件;执照经营范围须和申请范围一致。

4.商标图样:商标图样必须清晰、洁净、黑白分明,图片长为5—10厘米,宽为5—10厘米;最好是提供电子版图样,一式5份。

5.立体商标:需提供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

6.色彩商标:需提交文字说明。

7.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应当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使用管理规则。

8.优先权证明:如果根据巴黎公约您享有优先权,应当提交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交或在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包括原件和完整的中文译文;

9.特殊证明材料:以肖像作商标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肖像权人授权书。

申请注册商标条件分两种,一是注册商标的申请人要满足的条件,另一种则是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需要满足的条件。前一种是必须条件,也就是说如果你不符合注册商标申请人的条件要求,那么根本就连提交注册申请的资格都没有,商标局是不会受理您的注册申请的。

正规大连商标注册代办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商标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视觉不能感知的音响、气味等商标不能在我国注册;

2、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

一是标志本身固有的显著性特征,如立意新颖、设计独特的商标;

二是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如直接叙述商品质量等特点的叙述性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第二含义”商标注册。

注册商标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①、《商标注册申请书》申请书、商标注册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需提交)

②、申请人资格证明资料:

以公司名义申请,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以个人名义申请,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身份证或者护照复印件。

③、商标图样:汉字或英文或图形,清晰商标图样。

④、优先权证明:要求优先权的,应当提交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交或在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包括原件和完整的中文译文;

⑤、列出需要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指出商标类别所有商品或者服务必须严格按照商标分类表列举。

⑥、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大连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前的流程:向商标局提交申请文件→受理处查验申请材料,形式上合格后接受材料→通知缴纳注册费→送达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

通常情况下,缴纳规费是商标受理流程的后一个环节。因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而不予受理的,商标局尚未收取受理商标注册费。如果申请人是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手续,并按规定现场缴纳了费用的,可以在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后,向商标局申请退费。

申请人可凭《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原件、缴费凭据原件和身份证明文件到商标局办理退款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符合退款规定的款项,商标局会将款项直接退至申请人的银行帐户,不退现金。所以,申请人在办理退款手续时,应当写明申请人的账户信息,包括户名、开户银行、账号、联系人和电话等。

如果申请人是委托代理组织代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含网上申请)的,商标规费全部从代理组织在商标局的预付款项中扣除,申请人无须直接向商标局汇款缴纳费用。当申请人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后,应当及时与代理组织联系。

关于商标转让,有很多文章都谈到了,但是对于转让中的一些要点,很多没有集中起来,比如有的谈到了A点,却没变到另外的B点,在这里,做一个小总,希望对大家有用:

1,商标转让必须通过国家商标局核准才受法律保护,否则视为无效转让。《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2,转让注册商标的,大连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这个也是《商标法》第42条的规定,比如你有3个相似商标,要转就要一起转,不能只转让其中一个或者兩个。

3,商标转让人如果正在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须征得被许可人同意方可转让给第三方。简单的说,如果你有一个商标让别人用了,这个时候,你要转让的话,得别人同意。

4,如果企业注销或个人死亡,在注销或死亡之日起一年内未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则不能再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其商标所有权自然消失。

5,正在申请中的商标,也可以转让,但是如果申请不下来,则转让不成功。

6,商标转让的双方必须要有营业执照,自然人得有个体执照,不然无法申请。

7,商标转让的公证不是必须的,但是从转让安全角度出发,我们建议做个公证,这样可以防止反悔。

8,商标转让无法中止,如果双方提交了申请,是不能中止的,如果要撤销的话,只能做二次转让,把商标转让到原转让人。

另外,商标转让的时间,费用这些都是不固定的,转让的时间主要与商标局的办事效率有关,而费用则与商标的本身质量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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