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无效宣告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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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无效宣告的条件有哪些?

作者:大连安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01 08:37:06

为什么要赶紧做企业知识产权贯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于2013年3月1日实施,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标准院参与共同制定的一项国家标准。

一、企业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1、打破知识产权壁垒: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国内外市场中,企业布局海外市场时频繁遭遇知识产权壁垒,获取核心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企业突破改壁垒的重要商业武器;

2、紧跟国家知识产权政策: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强,知识产权诉讼量逐年上升,在遭遇侵权时如何有效应对,保障企业利益最大化,将直接影响企业的市场竞争甚至企业的兴亡;

3、实现知识产权的价值:随着企业的发展与知识产权数量的日益增多,对庞大的知识产权资产进行有效管理、发挥其最大效益,有助于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完成转型升级,奠定和保持市场领先地位。

二、贯标对企业的价值:

1、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打破知识产权壁垒;

2、有效监控知识产权侵权与被侵权风险,程序化处理知识产权维权事务;

3、提升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

4、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支撑企业持续发展;

5、对知识产权进行有效管理,最大化实现知识产权的价值。

三、知识产权贯标的总流程

大连商标注册法是调整在供认、维护商标专用权和商标使用过程中发作的各类社会关系的法则规范的总称。

《商标注册法》第1条规则:“为了加强商标办理,维护商标专用权,推进出产、经营者确保产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许诺,以确保消费者和出产、经营者的利益,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展开,特拟定本法。”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注册法》。1983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商标注册法实施细则》。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商标注册法》进行了初次修改;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商标注册法》进行了第2次修改,修改后的《商标注册法》拓展了可作为商标的象征规划。根据《商标注册法》的规则,国务院及其部分还拟定了一些商标办理详细规则,比方《商标鉴定规则》、《商标印制办理办法》、《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办理办法》、《驰名商标断定和维护规则》等。

一、盲查期:

商标局在收到商标申请人的商标申请书后,会进行录入商标系统,进而在官网上呈现出来供商标申请人查询有无近似。由于商标局每天会受理大量的商标申请,所以数据录入会有一定滞后性,通常会滞后1-3个月,这就是商标盲查期。盲查期内的商标无法通过官网查询得到。但是大连商标注册遵循“申请在先”原则,所以这个商标盲查期是影响到商标注册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

二、审查标准:

商标最终审核没有量化指标去判定是否近似,商标申请最终都会送交一位审查员来审查,我们无法影响其主观判断。由此产生的问题就是通常商标申请人会认为失败风险很低的商标会被驳回申请。这就需要商标申请人要重视商标查询这个环节,必要时寻求专业的商标代理人和商标代理机构进行鉴定。商标代理人和代理机构常年的商标注册经验会不断总结商标审查员的审核规则,一定程度上能够提升商标注册成功率。

商标注册成功对于一个企业的发展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它标志着该企业对该商标有了一定的专有权,能够对属于该商标的产品进行自主设计、研发、生产、销售,这些都是合法的,而所获得的收益也能够更好地推动企业的发展。但是前提是企业需要享有该商标的所有权,如果商标还没有注册成功,那么产品也没有法律保护,如果是同类型的产品的话,还有可能被他人告侵权之罪。

商标是指用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注册商标是指大连商标注册申请人向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并获得核准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标志,注册商标在其有效期限内注册人享有该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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