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注册商标的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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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注册商标的有效期?

作者:大连安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3-01 08:15:26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七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一、注册商标的有效期

注册商标有效期,是指商标自获得注册之日起至该注册期满之日的期限。根据本条的规定,商标一旦注册,其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规定为十年,是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规定相同的,与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系统也是一致的。

由于我国注册商标专用权产生于大连商标注册,因此,本条所称的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同时也是注册专用权的有效期。在此有效期内,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人可以充分地行使受法律保护的占有权、使用权、处分权、收益权以及派生的禁止权,包括禁止他人在相同类似商标或服务上申请注册与权利人的商标相同近似的商标,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该注册商标。

二、有效期起始日、期满日的计算

注册商标有效期的起始日为商标局注册商标的当日,由于注册商标有效期的起始日同时也是商标专用树木有效期的起始日,而且《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商标专用权有效期起始于初步审定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因此,注册商标有效期的起始日应当同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的起始日一样,从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三个月期限界满之日即商标注册之日起算。

注册商标有效期的期满日与注册商标有效期的起始日相对应,十年后的相同月、日为注册商标有效期的期满日。

企业注册商标的意义在于保护自己的企业利益,通过商标的设计,为自己的企业建立企业形象。通过商标与其他企业形成区别,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商标,以防造价行为影响自己企业产品在大众心目中的形象。而对于商标注册的有效期进行明确规定的行为是为了国家相关部门对市场企业进行更精确的统计,方便其他相关工作的进行,也是为了提醒企业要对商标的注册给予更多的关注。

商标注册你们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什么,在完成商标注册成功以后要记得随时拿出来用,不能就把她扔在一边就不管了,需要的时候再拿出来这样的做法你是会失去商标注册的。我们对于商标依然是要学会经营,要学会管理商标,这是至关重要的一点。有效日期到底是多少,相信在注册成功的时候就会知道这个问题,再说上面已经是介绍到了,这是很多事情都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这也是给我们一个很好的体现。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下称专利复审委员会)对不同请求人针对同一专利权提出的无效请求,常在同一决定中进行认定。上述决定有时对全部请求人的无效理由进行评述,有时仅评述某个请求人的无效理由。此类案件诉至法院后,对于各无效请求人是否均应被追加为案件的当事人,审判实践中一直争议较大。

此外,对于针对共有专利的无效案件,某一共有专利权人起诉时,其他共有专利权人是否应被追加进入诉讼,追加为第三人还是共同原告,实践中也未统一标准。为此,本文以起诉主体身份为分类依据,对专利确权案件多方当事人诉讼地位问题进行分析。专利权人起诉的情形在被诉决定宣告涉案专利权全部无效的情况下,主要有如下3种情形。一是专利权人为一人,无效请求人为多人的情形。

此类情况多发于专利复审委员会如认定某个请求人的无效理由足以宣告涉案专利权无效,则对于其他请求人的理由便不再进行评述。此种情况下,对被评述无效理由的请求人作为案件的第三人没有争议,但对于其他请求人诉讼地位的处理则争议较大。有观点认为,应当将其他请求人追加为第三人,理由在于:一、因专利复审委员会将针对同一专利权的无效案件合并审理,从被诉决定结果的角度来看,其他请求人已与该行政行为产生利害关系;二、因被诉决定未对其他请求人的无效理由进行评述,故如不追加其为第三人,其将无法得知该案的进展,也无法得知涉案专利权的权利状态。笔者并不赞同上述观点。因被诉决定并未对其他请求人的无效理由进行评述,其他请求人只是因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做法而与被诉决定产生关联。即使将其他请求人追加为第三人,该请求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也无针对被诉决定实体内容发表意见的权利。进一步讲,如果专利权人、专利复审委员会及被评述无效理由的请求人均对一审判决不持异议,但其他请求人对判决不服,欲提起上诉。

从形式上看,其为案件的第三人,具有上诉的权利。但实质上,一审判决的审理范围并不包含其无效理由,其也并不具备上诉的权利基础。除此之外,如果不追加其他请求人进入诉讼,一旦被诉决定被撤销,专利复审委员会须依据其他请求人的无效理由,对涉案专利权进行评述并作出决定,重新作出的决定仍须向各请求人送达,各请求人即可知晓案件的进展。故此类情况下,不应追加其他请求人进入诉讼。二是专利权人为多人,无效请求人为一人的情形。此类情况多发生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共有专利权无效,部分共有专利权人不服被诉决定,起诉至法院的情形。此种情况下,对无效请求人作为案件的第三人没有争议,但对于其他专利权人诉讼地位的处理则争议较大。

实践中,或追加其他专利权人为原告,或追加其他专利权人为第三人。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十条规定,“行政机关的同一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其他专利权人当然属于上述司法解释中的“利害关系人”,故此类情况下,应将未起诉的其他专利权人追加为第三人。三是专利权人和无效请求人均为多人的情形。此类情形属于上述两类情形的混合,通常发生于多个请求人就同一专利权提出无效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仅以其中某一请求人的无效理由宣告涉案专利权无效,而涉案专利又属于共有专利的情形。对于此类情形的处理,可以依照上述结论,即对于被诉决定未评述无效理由的请求人,不追加其进入诉讼;对于未起诉的其他专利权人,追加为第三人。

当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各请求人的无效理由均进行评述后,在同一决定中宣告涉案专利权部分无效,在此种情形下,专利权人及无效请求人均可能成为原告。此类情形与“被诉决定宣告涉案专利权全部无效”并无实质差别。具体而言,如专利权人起诉,则被诉决定中与专利权人起诉理由相关的无效请求人应被追加为第三人,其余无效请求人不应进入诉讼。在此基础上,如涉案专利为共有专利,则应追加其他专利权人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无效请求人起诉的情形在宣告涉案专利权有效和宣告涉案专利权部分无效两种情形下,若无效请求人起诉,各请求人在诉讼中的地位亦有不同。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各请求人的无效理由均进行评述后,在同一决定中维持涉案专利权有效。无效请求人不服被诉决定,起诉至法院,此时对专利权人作为案件的第三人没有争议,但对于其他请求人诉讼地位的处理则争议较大。

实践中,或追加其他请求人为第三人,或不追加其他请求人。此种情况与“专利权人起诉”中“专利权人为一人,无效请求人为多人的情形”类似,主张追加其他请求人或主张不追加其他请求人的理由也与前述情形基本相同,故不再赘述。因其他请求人既不能在庭审中发表意见,又无上诉的权利,故笔者仍赞成不追加其他请求人。当被诉决定宣告涉案专利权部分无效时,则与“专利权人起诉”中“被诉决定宣告涉案专利权部分无效”并无实质差别。

具体而言,如无效请求人起诉,则应将专利权人追加为第三人,对其他无效请求人则不应追加。综上所述,专利确权案件中,是否追加当事人,应以其是否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实际利害关系为标准。通常情况下,如专利权人起诉,则应将被诉决定中与专利权人起诉理由相关的无效请求人追加为第三人;如无效请求人起诉,则只将专利权人追加为第三人。同一被诉决定虽涉及多个当事人,但如该当事人与被诉行政行为的认定依据无关,则不应将其追加进入诉讼。

注册商标价格:申请商品商标或服务大连商标注册,在同类商品或服务类别上申报10个以内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在《商标注册申请书》上填写,商标注册费用按类别按个数收取,每类每个商标费用:一般商标每件300元,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每件3000元,注册费用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负责收取。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另需交800——1000元的代理费用,一般代理费用视代理机构的服务水平而定。

注册商标时间:注册商标需要一年半左右的时间,你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大概一个月时间就能拿到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这时候你就能打上TM的标志了,在这一年的时间里你就可以使用你的商标了,为什么只是一年呢,因为如果你没有进行过商标查询的话,就很有可能在一年后被商标局驳回,那样的话不仅浪费了金钱,还荒废了时间,所以不如在注册之前查询一下商标,能够放心的等到打上标志。

注册商标去哪办理?直接到商标大厅办理,应提交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或护照的复印件,经办人出示身份证或护照的原件,提交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和申请人的资格有效复印件,如注册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大连商标注册申请是一个专业、严谨的过程,劳累终于拿到了商标注册证。但是商标注册后,你应该注意你所知道的。下一步,到国企编辑处,告诉大家商标注册成功后的常见问题。欢迎阅读。

一、企业商标注册完成后,三年内未使用的,存在被撤销的隐患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公司在申请完成后无正当理由三年内不申请商标的,所有企业或者个人都有权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商标注册。因此,商标应当在核准注册后尽快使用,并注意保存商标申请证据,避免损害合法权益。可作为商标使用的证据包括发票、合同(或协议)、广告用品、包装物、产品检验报告、商标印刷证明材料等(包括产品说明书、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产品申报单等)。

二、未经许可,不得更改过多的商业商标采用的商标标识,应当与当时申报使用的注册商标标识一致。在很多公司的申请过程中,我只是希望我无论如何都能成功注册,所以我会随意添加一些变化的主题,比如把简体中文改成繁体中文,或者一次又一次地在外观上做出新的变化。在依照商标法成功申请商标的申请过程中,只能根据比例大小进行调整,不得擅自改变商标的文字和图形。如果变更,会造成与他人商标相似,仍可能遭遇商标侵权。所以小心点!

三、变更公司信息地址,应当事先提出商标变更申请商标法规定应当单独变更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意事项的,商标局应当责令商标注册人限期变更或者注销注册商标。因此,无论何时贵公司地址或信息发生变化,请记得提前申请商标变更。不是要换一个商标,而是你企业的所有商标都跟着企业信息的变化而变化,商标也一起申请变更,否则就视为放弃变更。注:如不作变更,对企业有何影响?商标侧面申请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不同类型提交,经批准后方可适用于产品或服务范围。未经许可扩大注册商标的适用范围,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也就构成侵权。

四、商标期满申请续展商标有效期为10年。如果你想继续使用该商标,必须提前一年申请续展注册。如果你不能在这里提交申请,商标局可以给你六个月的宽限期。如果您不申请宽限期,注册商标将被注销。

五、警惕冲边球等恶意行为,尽快提出异议商标通常随着公司的发展和申请过程而增值。此时,公司应注意他人使用的商标产品或服务,这些产品或服务很可能给群众造成困扰,避免他人恶意抢注,给公司造成多余的损失。发现他人恶意注册的,应当在注册商标公告期内及时提出异议申请。

注:异议期限仅为3个月。如果你错过了异议期,其他人又拿到了商标注册证,在给你公司的声誉或市场经济造成损害时,很难再提起纠纷。

六、商标许可应当备案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提交备案材料,备案材料应当公告。未经备案,不得对善意第三人使用商标许可证。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货物质量,并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货物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货物的原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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