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商标注册的基本问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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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商标注册的基本问题有哪些

作者:大连安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1-14 08:23:02

随着商业信息不断地更新,人们对知识产权概念的认识也越来越深,而商标侵权案件的不断上演的同时也加深了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创业期间,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与壮大,企业的负责人对品牌推广的力度也会随之加大,而大连商标注册是其中重要的一步,那么申请商标注册的基本问题有哪些呢?提醒正处于创业期间的公司在进行申请商标注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商标注册是自行申请好还是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好?申请注册商标,小编建议您委托经商标局登记备案的代理机构进行。既然《商标法》规定中国人可以自行申请,为何还要另付代理费委托申请呢?原因在于,申请商标要满足法定条件,填报法定申请文件,履行法定申请登记程序,且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进行“近似查询”以确保该商标尚未被他人注册。受专业知识及办理经验的限制,企业自行申请的话难免会延误商标注册。委托专业代理机构,能够帮助避免差错风险,且代理机构对商标注册所需准备的材料和流程一清二楚,有丰富的代办经验,为企业节省了时间与精力。   

二、什么样的商标既合法又符合企业愿景?   

1、商标名称与公司核心名称尽量保持一致,便于商品的市场推广。当然,很有可能自己选取的商标名称可能早已被他人注册。所以,申请人要做广泛的近似查询,确保是否有人优先申请。   

2、商标选取需具备显著性,不能使用产品通用名称,或是对产品或服务的一般性描述。例如,“苹果”虽然是电子产品界的大牌,但它作为一种水果的通用名称,申请在水果产品上是不具备显著性的。   

3、不能含有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内容。例如,国家、政府及其办公处所名称,县级行政单位以上地名或者其他法定标识等。使用上述称谓、标识或图形申请商标,商标局将不予核准注册。   

4、不得与他人类似商品服务上的商标构成近似。如果商标之间因相似而不具有区分度,则无法区分商品服务来源,商标也就形同虚设。由此也体现了申请之前近似查询工作的重要性。 

5、切忌恶意抢注他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将导致他人提出异议而不能获得核准;即使侥幸被获准注册,也可能被他人提起无效宣告程序而要承受不良法律后果。   

三、商品服务类别该如何选?我国将各种商品服务分为45个大类,各大类下又细分为多个小类。每个商标都必须注册在指定的商品服务类别上,根据我国商标局收费标准,一件商标申请注册一个大类(不超过10个小类)。申请者应当根据自己的经营范围,合理选择商品服务类别;如有必要,对于核心商标应该采取多类注册等保护措施。 

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通知书》。除身份证、营业执照和其他证件外,名称必须包括商标的申请范围,并且商标的申请范围应当限于其营业执照或者有关登记文件批准的业务范围,否则不予受理。2001年《商标法》允许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以个人名义的商标注册逐渐在私人所有者和所有者中流行起来。RK属于个人,更有利于商标的控制和运营。同时,商标的个人所有权也是私人财富的一种表现形式。

2006年国家商标局新认定的驰名商标包括马万里和格迪以私人名义拥有的商标。但是,允许自然人申请商标。k注册导致恶意抢注注册和商标投机现象。超级女声播出后,近100名自然人申请超级女声和类似商标。中央委员会和二仁传也是个人。新公告限制了近年来个人商标申请的激增。如果你想申请商标,你必须申请营业执照和其他证书,以及申请商标的类型。RK必须在营业执照的范围内。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生产、制造、加工、选择、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以自然人的名义办理商标注册和转让,除按照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图纸等材料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应注意的事项:

1。个体工商户可以以登记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的申请人的名义或者以该许可证上的登记负责人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负责人应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        

2。个人合伙企业可以以《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或者有关主管机关注册文件中注册号码的申请人的名义,或者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K注册。下列材料的副本应以所有合作伙伴的名义提交:        

3。农村承包经营者可以以承包商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 

4。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自然人,可以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文件中所列经营者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        

5。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商品和服务的范围,应当限于其营业执照或者有关登记文件批准的业务范围,或者限于其自己的农副产品。     

6。不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注册商标继承应依法定程序办理,具体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财产继承可分为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如果商标注册人在死亡前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立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包括商标专用权)的,应由指定继承人继承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如果商标注册人在死亡后没有遗嘱证明指定继承人的,按法定继承人继承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第二阶段: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

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移转;未一并移转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该移转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移转申请经核准的,予以公告。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继承人应将依法继承的事实和证明报送商标局,经由商标局认可后,继承人即成为被继承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同时,注册商标继承人还应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手续,寄送《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申请书》和法定的继承证明文书,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经商标局核准后,将原《商标注册证》加注发还,并予以公告。

值得注意的是,继承人在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时,应当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未一并变更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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