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料行业如何选择大连商标注册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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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料行业如何选择大连商标注册代理机构?

作者:大连安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9-06 08:26:10

饮料行业的商标纠纷也是时有发生,所以越早注册商标越能尽早的对自己的权益进行保护,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确定下来一个商标之后,剩下的就是思考怎么进行注册了,在了解注册的流程和注意事项之后,一般都会选择找专业的代理机构进行代理注册,要想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就要找到一家靠谱的代理机构;今天知产君就来跟大家说说饮料行业如何选择大连商标注册代理机构。       

如何选择商标注册代理机构   不管是在饮料行业还是其他行业,选择代理机构几乎都是从机构的正规性、人员的专业性、以及收费标准来进行选择。   

注册代理机构的正规性   如何判断代理机构的正规性呢,知产君给大家分享一个快速的方法,登录国家商标局官网,找到商标代理按钮,接着点击备案代理总名单,输入你要查询的公司名称,出现的结果就可以显示该机构是否有在商标局备案。      

注册代理机构的专业性   其次是判断代理机构人员的专业性,饮料行业商标注册量是非常大的,如果机构办理人员的专业性不强,那么相应的注册成功率就会降低,到头来不仅浪费时间和精力,还会出现不理想的结果。办理人员的行业积累越多,他对业务也就越熟悉、这些专业能力就跟他的从业经验有关系,如果该代理机构人员从业时间长、经手案例多,那么基本可以判断他的专业知识是较强的。   

注册代理机构的收费标准      最后是收费标准,代理注册的费用在行业内大同小异,如果有的代理机构价格异常低廉,而且给你保证百分百的注册成功率,这时候你就要小心陷阱了,不要因为贪图一时的廉价而上当受骗。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还要跟代理公司的相关人员仔细沟通,认真检查合同条款,明确收费明细,确保价格与之前商定的一致,消除一切隐形消费隐患。   

如果面对两家资质、服务、价钱都相差不大的代理机构而不知如何选择的话,知产君建议你选择其中成立时间早、申请注册量较多的一方,经验丰富的代理机构往往对行业了解深入,可以更大程度的保障你的合法权益,提高注册率。   

以上就是知产君整理的,关于饮料行业如何选择商标注册代理机构的一些建议,好的选择是成功的一半,相信大家在复杂的代理市场中也有了选择的方向。

在商业迅速发展的今天,许多商家和企业越来越注重商标的重要性,尤其是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长期宣传和使用后,若商标被驳回后,有些企业会寻找引证商标的注册人进行商谈,达成商标共存协议。

那么,商标共存协议是否会影响对现行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商标近似的判断?根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近期审结的尼克尔商标案的判决结果来看,在无证据证明商标共存协议会对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应当充分尊重引证商标所有人对引证商标的处分以及对诉争商标注册的态度。

可见,商标共存协议是判断商标近似的重要考量因素,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基于对意思自治的考虑而确认共存协议的效力,其前提必须是不易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不损害消费者利益.综上,对商标授权的确权要遵循个案审查原则,商标共存协议是否必然排除混淆的可能性仍要结合具体案件中商标标志本身的近似程度、商品的类似程度、商标标志与商品的关联程度以及当事人签署共存协议的原因等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商标注册公司给大家讲解所谓组合商标,是指用“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六要素中任何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要素组合而成的商标。由于组合商标具有图文并茂、形象生动、引人注意、容易识别、便于呼叫等优点,所以其得到众多厂商的广泛使用。

首先,商标注册公司给大家讲解所谓组合商标,是指用“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六要素中任何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要素组合而成的商标。由于组合商标具有图文并茂、形象生动、引人注意、容易识别、便于呼叫等优点,所以其得到众多厂商的广泛使用。例如,文字和图形,文字和记号,或文字、图形、记号三者的结合等,都能构成形象生动的组合商标。但是商标注册公司提醒大家下面几种情况则并不属于组合商标:以文字与字母组成的商标;文字或字母的变形构成的商标;图形与记号组合而成的商标。它们分别属于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组合商标要求文字与图形和谐一致,联系密切,而如果文字与图形毫无联系,如图形是一只虎,文字却是“羊”,则就会令消费者不知所云,达不到组合商标的效果。并且这种中心思想不突出,缺乏显著性的组合商标,不仅会令消费者费解,在申请人提交此类商标注册申请时,也难以获得核准注册。所以,组合商标的完成一定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社会常识、自然规律等。那么组合商标被他人使用该如何维权?天津商标注册公司先给大家讲解一个案例:“丽美人”化妆用品公司于2008年经过国家商标局注册核准,取得了“丽美人图案”加隶书体“丽美人”中文字,下方为英文字母“LIMEIREN”三部分组成的注册商标。

然而,就在该公司发展得如日中天时,A公司却将“丽美人图案”加英文字母“LIMEIREN”的标识用在自己的化妆品上进行宣传,导致顾客和代理商都误以为A公司就是“丽美人”化妆用品公司,而向该公司订货;与此同时“丽美人”化妆品公司也接到了很多投诉,反映“该公司”生产的化妆品是不合格产品,要求退掉代理服务、退还产品。经过调查,“丽美人”化妆品公司发现了A公司假冒自己商标的事实,遂认为A公司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于是将其告上法庭,要求A公司对自己进行赔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A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丽美人”化妆用品公司损失共计50万元。

但是“丽美人”化妆用品公司感觉自己的损失远不止这些,想要求增加赔偿。“丽美人图案”加隶书体“丽美人”中文字,下方为英文字母“LIMEIREN”,三部分紧密组合,就属于很优秀的组合商标。A公司将该组合商标在产品中使用并对外进行宣传,足以使普通消费者认为此公司为彼公司,该行为符合我国《商标法》第52条第(一)项规定中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相同或近似”以及造成误认等条件。

因此,A公司组合使用他人商标的行为确已构成对原告的商标专用权的侵犯。我国司法实践对组合商标采取的保护原则是比较严格的,即只有在侵权人组合或部分组合使用了被侵权人的注册商标,并足以造成误认时,才会认定该商标侵犯原商标的专用权。需要注意的是,我们这里所说的组合或部分组合使用,是特指将他人所有的注册商标的几个组成部分全部放在一起使用或两两组合使用。

最后,商标注册公司告诉大家,发生商标权纠纷以后,当事人可以根据我国《商标法》第60条第1款的规定,通过协商、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等多种方式进行解决。

在中国,商标组合是通过对每一个组成部分的单一审查来审查的。构成商标组合的文字、字母、图形等要素,不得与其他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以便通过审查。也就是说,只要其中一个成分引起相同或相似,那么整个商标就会被驳回,最终商标注册就会失败。因此,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复合商标的单独注册将大大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如果要注册的复合商标对企业或个人来说非常重要,那么整个复合商标可以在单独注册的同时进行整体注册。

商品或服务的选择是企业申请商标注册的必然环节。为了明确商标的保护范围,企业和个人需要尽可能仔细、准确地选择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如果申请类别错误,不仅不能起到维护企业和个人合法利益的作用,而且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容易造成商标的相似性,导致商标注册失败。商标注册不成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在商标申请过程中,除了申请人的主观原因外,还有许多不可避免的原因,如查询的盲目性、商标复审的主观性等,企业或个人不可避免地会遇到申请被驳回或反对的情况,但这并不是意味着商标是“无法治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驳回或者未公告的商标,由商标局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也就是说,在程序上,商标局驳回的商标申请,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驳回复审和作出新的裁定。

这相当于给所有被判“死刑”的商标一个重生的机会。因此,在接到商标被驳回的通知后,企业或个人不应后悔和感叹,而应做好及时驳回复审的准备,尽力挽救商标!商标注册似乎很复杂,但也有一些技巧需要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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